您所在的位置: 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 >法律动态

律所介绍

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 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7年8月,是 广西司法厅核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取名铁痕,意在“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力争以最终解决法律问题为导向,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拥有优秀的律师团...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黄鹏律师

电话号码:0773-2811559

手机号码:13317832227

邮箱地址:995090518@qq.com

执业证号:14503201410960191

执业机构: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西省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20号4楼

法律动态

未婚同居死亡后遗产怎么办?

导读:当代社会,未婚同居已经不是个例了,那么如果出现未婚同居死亡后遗产怎么办?这个问题就需要咨询专业的律师,我们以高效、团队、服务周到而闻名著称,随时欢迎广大客户朋友联系我们。

一、未婚同居死亡后遗产怎么办?

1、未婚同居死亡后遗产继承的方式:首先考虑是否有遗赠抚养协议,如果有协议的按照协议继承;没有协议的,看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既没有遗赠抚养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未婚同居按法定继承没有继承权。

2、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再婚死亡财产如何分配

1、再婚死亡财产的分配需要区分情况。

2、如果房子是现在夫妻的共同财产,原则上男方的遗嘱只能处理属于自己一半的房产;

3、如果不立遗嘱,那么涉及男方的遗产,按法定继承,由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分继承;

4、如果没有遗嘱,男方的孩子有权主张继承。

未婚同居死亡后遗产怎么办?如果您还有其他的困扰和疑惑,随时欢迎来电咨询我们,联系方式:0773-2811559。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地址:广西省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20号4楼

联系电话:13317832227

Copyright ©2020 www.tiehenlvs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桂ICP备2021000840号-2  桂公网安备 45031202000245号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