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 >法律动态

律所介绍

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 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7年8月,是 广西司法厅核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取名铁痕,意在“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力争以最终解决法律问题为导向,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拥有优秀的律师团...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黄鹏律师

电话号码:0773-2811559

手机号码:13317832227

邮箱地址:995090518@qq.com

执业证号:14503201410960191

执业机构: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西省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20号4楼

法律动态

个人炒股所得能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导读】:个人炒股所得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一般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但该收益为孳息和自然增值的除外。

一、个人炒股所得能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1、个人炒股所得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一般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但该收益为孳息和自然增值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哪些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依法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共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18条规定,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3项规定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处理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双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算,因为离婚时是只能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如果是涉及到离婚前购买的股东,那么是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那么是不可以进行分割处理的。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地址:广西省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20号4楼

联系电话:13317832227

Copyright ©2020 www.tiehenlvs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桂ICP备2021000840号-2  桂公网安备 45031202000245号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