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7年8月,是 广西司法厅核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取名铁痕,意在“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力争以最终解决法律问题为导向,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拥有优秀的律师团... 详细>>
律师姓名:黄鹏律师
电话号码:0773-281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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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503201410960191
执业机构: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西省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20号4楼
【导读】:财产所有人可以将财产赠与他人的,财产赠与他人时,要签订赠与合同的,在一定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如果赠与没有办理公证,不属于公益性赠与的,在赠与物交付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赠与物还没交付可以撤销吗?
1、如果赠与没有办理公证,不属于公益性赠与的,在赠与物交付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赠与公证注意事项有哪些?
1、赠与人赠与的房屋必须是赠与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如果赠与人赠与的房屋属于赠与人与配偶(或者其他人)共有的财产,赠与人应当与配偶(或者其他人)共同签订赠与合同并共同申办公证或者取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2、签订赠与合同必须是出于自愿,必须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因为恶意串通或者受到欺诈、胁迫等原因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则可能导致赠与合同无效,公证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3、不得以签订赠与合同的方式逃避税收或者履行其他法定义务,否则,因此所导致损失及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公证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4、如果赠与人的真实意思是将所赠与的房屋仅赠与给受赠人个人所有,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那么赠与人应当明确地将“所赠与的房屋仅作为受赠人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的意思表示写入赠与合同。
5、赠与合同公证书收到后,需要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要马上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如赠与物为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需要到相关部门去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如不及时接受赠与物,不及时去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一旦出现预料不到的后果由当事人自已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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