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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动态

遗嘱证明人可以找法定继承人签吗?

【导读】:被继承人可以设立遗嘱处理个人财产,而遗嘱订立有不同的方式,例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录音遗嘱等,有些遗嘱需要见证人见证,那么遗嘱证明人可不可以找法定继承人签?

一、遗嘱证明人可以找法定继承人签吗?

订立遗嘱时,需要见证人进行见证的,继承人、受遗嘱人不能作为见证人,所以不能找法定继承人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遗嘱有哪些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

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等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所以不能找法定继承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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